荒漠甘泉9月17日
這是出於耶和華,願祂憑自己的意旨而行。(撒母耳記上3:18)
如果我們能通過每一件事情看見神,神就會為我們所看見的事情添上色彩。也許痛苦並沒有挪去,環境並沒有改變;只要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宰,在我們的憂愁痛苦之中,「祂必以得救的樂歌,四面環繞我。」(詩篇32:7)
如果我們真的看見祂,確信祂的智慧不會錯誤,祂的能力不會失敗,祂的慈愛不能變更,祂最嚴厲的鞭策也是我們靈命歷程上最大的收獲!
那麼我們可以在喪失、憂愁、痛苦和失敗中,像約伯一樣,說道: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約伯記1:21)
我們只有通過每一件事情看見神,才有能力去愛傷害我們、煩擾我們的人;他們只不過是神的工具,用來完成祂慈愛、明智的計劃;我們有了這道亮光就會停止一切的怨言和叛思。——司密斯(Hannah Whitall Smith)
凡事都讓我看見神,
凡事藉祂都可以應付。
這觀念對於我是新的,
對有些人卻不陌生。
這觀念是上頭的啟示,
照亮了我們的生活之道;
每天日出到日落,
我們要憑信心非靠眼見。
倘若凡事都讓我看見神,
生命會充滿無盡的祝福。
——芬恩(A. E. Fin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