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漠甘泉5月3日
到那時候,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。(約珥書2:32)
為什麼我不求告耶和華的名?為什麼我還要東奔西跑去請教我的親朋鄰舍呢? 神不是就在這裡嗎? 神不是聽禱告的 神嗎?為什麼我呆坐著設計籌劃呢?為什麼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擔一起交給 神呢?
直跑,是最近最快的一條路。為什麼我不立刻跑到永活的 神那裡去呢?除了主以外,在天下人間,我別無拯救。
我不必先考慮我是不是有資格去求告祂,因為那「凡」字已經足夠包括我在內了。「凡」字指著我,也指著任何人,每一個人。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,立刻去求告那賜應許的主。
我的事情非常緊急,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夠得著拯救;
但是,這不是我的事,乃是主的事。
主既然應許了,必會設法遵守祂的應許。
順服祂的命令是我的事;替祂設計不是我的事。
我是祂的僕人,不是祂的參謀。
我只需要求告祂的名,祂也必然施行拯救。
──司布眞(C. H. Spurgeo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