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漠甘泉4月24日
信⋯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(希伯來書11:1)
有真信心的人把信件投在信箱裏以後,就讓它去了。不信的人把信件放在郵箱口,執住一角,不肯脫手,同時又詫異回信還沒有來。在我的書桌裏就有好幾封寫了很久的信,到今天還沒有投出去,因為我不確知地址是否有錯誤。它們對於我和我的親友還沒有發生什麼關係。它們也永遠不會發生什麼,除非我把它們投在郵箱裏,完全信托郵局。
真信心就是這樣,它把事情交給 神以後就讓它去了, 神就成全。詩篇37篇第5節說得很好:「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,並倚靠祂,祂就必成全。」
但是我們不交托 神就不成全。「信」就是「接受」,或更準確一點,「領取」 神所預備的禮物。
讓我們前來相信、交託、接受,在我們以順從的態度,開始接受以前,我們是不會完全認識我們所擁有的祝福。──譯自《地上的屬天生活》(Days of Heaven upon Earth)
佩遜博士(Dr. Payson)在他年輕的時候,遇見一位老婦人,她正焦心憂慮她的兒子。佩遜博士寫信給這位老婦人說:「妳過於為你的兒子擔心了。妳已經為他祈禱,把他交付給 神,還不應當安心嗎?」
神命令我們不要為任何事情擔心,這是沒有限度的,所謂「把一切憂慮卸給 神」,用意便在於此。如果我們已經把肩上的重負交給了別人,我們豈非完全輕鬆了嗎?如果再從 神那裏取了回來,顯然就沒有交給 神。
我自己,常常用下面這樣一個原則來測驗我的禱告:若我把任何事情交給了 神,就能像哈拿一樣,輕鬆地離開,心中再沒有半點悲哀,痛苦和焦慮,這就可以證明我們的祈禱是出於信心的;如果再把負擔放在自己的肩頭,就證明我的信心不夠,沒有發生作用。